【国家发改委就《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》接受访谈】
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,也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。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既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、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、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给的关键支撑,也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、推动经济稳步增长的基本要素保障。2015年,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电力市场化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。2021年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2024年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。截至2025年底,我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.6万亿千瓦时,较2015年提升约7倍,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%上升至64%,除保障性和自发自用电量外全部通过市场实现。
近年来,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提出新的要求,电力生产方式、消费模式、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,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、新模式新场景加速形成,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用电成本和可靠性提出更高需求,这些都对电力市场提出了新挑战,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手段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。《意见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围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,对未来5—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。(发改委网站)。